来源: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对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与履行检察职责两手抓、两不误,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县检察院切实做好律师异地阅卷工作。
12月28日,本院收到一位沈阳律师的申请,因疫情情况无法到院阅卷。在接到申请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在得到上级院相关指导后,及时做好沟通,律师与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将其律师证件、委托书等扫描件交与该检察院,该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异地阅卷系统进行上传,我院随即对其进行网上审核。最后,在我院工作人员及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沟通之下,利用检察官异地阅卷系统顺利完成了本次阅卷。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足不出城,轻松实现“异地阅卷”,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作为,用心开拓检察服务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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