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14名大货车司机,因故意隐瞒行程

本溪又有五人,因为疫情防控被行政拘留,五人均从事这一种行业。根据地方媒体报道,近日本溪市公安系统又处理了14起涉疫案件,均为货运司机隐瞒行程,逃避疫情关卡检测等原因。其中五起案件,被列为典型,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3月28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货运司机李某某于3月21日从吉林省某市返回本溪县途径疫情卡点核查时,利用另一部手机的正常行程码,隐瞒其行程轨迹进入本溪县内,并且没有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轨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月28日,平山公安分局一洞桥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经工作查明:货运司机韩某某、吕某某于3月22日从沈阳批发市场自驾货车返回本溪后,在其所住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明确告知二人返溪需要隔离的情况下,韩某某、吕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公安局对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月23日,货运司机王某某驾驶货车从我市小堡高速路口通过疫情检查时,出示他人手机行程码,刻意隐瞒自己有重点管控地区吉林省某市轨迹的行程码,返回本溪后未向社区等疫情管控部门报备,且在隔离期间,于3月27日擅自离开隔离区域,王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公安局对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月28日,桥北公安分局北台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货运司机苏某某于3月22日从吉林省某市返回本溪途径高速口疫情卡点核查时,利用另一部手机的正常行程码,隐瞒其行程轨迹进入本溪市内,且没有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轨迹,公安局对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月14日,货运司机赵某在从外市中高风险地区运货返溪时,向雇主丁某询问“如在高速卡点遇到防疫检查人员该如何应对”时,丁某告知赵某向防疫人员出示另外一部没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的手机以隐瞒真实行程,赵某听从了丁某的教唆,刻意隐瞒了自己有重点管控地区行程轨迹的行程码,公安局对二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为此,本溪市制定了关于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本溪市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3月28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本溪市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进一步加强来(返)溪货车司机健康管理,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道路货物运输渠道传播扩散,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分类施策、人车同防、防供兼顾”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科学精准、多措并举,从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筑牢道路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二、管控范围

我市区域内的所有货运车辆(含4.5吨以下)及司乘人员,包括在本市区域内运输的车辆、外埠来溪的非本市车辆、外埠返溪的本市车辆、生产生活物资保供车辆。

三、管控规定

1.本市非物资保供货运车辆。对本市非保供货运车辆出溪前,须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县(区)防指报备,未提前报备的不得离溪。本市非保供货运车辆不得到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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