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人民

张祥敏:本院受理原告田太斌与被告张祥敏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时间为开庭之日。开庭时间为年7月27日上午9时0分,开庭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龙舟坪人民法庭(老法院一楼审判庭龙舟大道26号)。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本文来源:三峡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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