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承防领办〔〕号)精神,在23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扩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范围,现将上述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点人群明细
(一)原23类人群
1.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及新收被监管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9.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
10.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
11.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
12.各类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人员
13.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14.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
15.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
16.返乡人员
17.医院和疾控防疫人员
18.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
19-23.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及嗅觉味觉减退5类症状人员
(二)新增10类重点人群
24.监狱人员
25.戒毒所人员
26.寄宿制中小学校人员
27.大中专学校人员
28.党政群机关人员
29.旅游景区及配套服务设施工作人员
30.宾馆饭店工作人员
31.影剧院及娱乐场所工作人员
32.商场超市工作人员
33.建筑工地施工和管理人员
(三)市定重点人群
34.外卖从业人员
35.农贸市场从业人员
36.药店工作人员
37.快递、物流从业人员
38.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与境外省外业务密切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
二、检测地点
(一)原23类重点人群
按原渠道原定时间进行采样检测。
(二)新增10类重点人群
新增10类重点人群中我县暂无第24类、第25类、第27类重点人群。第26类重点人群开学另行安排。第28类重点人群每周一在第一行政中心、第二行政中心、广电中心采样。第29-33类每周一、周四在广电中心和工会体育场采样。
(三)市定重点人群
第34-37类重点的人群每周一、周四在广电中心和工会体育场采样。
第38类重点人群本周采集完成,以后采集频次省市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各乡镇重点人群在各乡镇卫生院进行采样、检测。
三、检测时间
周一、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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