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我为群众办实事督促整治侵占公共

「本文来源:九派新闻」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拥有私家车的家庭日益增多,相应的停车难也成了人民群众吐槽的难题。年9月初,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针对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问题展开了调查。

调查发现,一些临街商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长期在商铺前的停车位摆放板凳、自行车、路锥等障碍物,造成其他车辆无法正常临时停放,医院附近的春光路、康泰街及闵家巷,因人口密集、商户集中,所以临街公共停车位被商户占用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前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公安局依职责应共同做好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擅自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报经上级院同意后,于年9月18日依法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治侵占公共停车位乱象,尽快还“位”于民。

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落实检察建议,在年9月24回复检察机关整改情况,并承诺将持续清理整治影响群众出行使用停车位的问题。

整改后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理念,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走深走实。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535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